ECFA 我方訂於100年1月1日實施第2階段4項服務業早期收穫項目

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已於本(99)年912生效,依據ECFA
8條規定,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畫應於ECFA生效後儘速實施。有關ECFA
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,我方開放9項,陸方開放11項。雙方協議
服務業早收項目規劃分為兩階段實施,並於明年11日前全面實施早收項目。

雙方於ECFA生效後,行政部門隨即展開早期收穫清單實施期程之準備工作,
我方已於本年111公布實施第1階段早收項目,計有「研究與發展服務業
」、「會議服務業」、「大陸華語與合拍電影片發行映演每年10部」、「經紀
商服務(活動物除外)」及「電腦訂位系統」等5項。陸方亦已於本年1028
日公布實施第1階段早收項目,計有「會計審計簿記-延長臨時審計許可證效
期」、「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業之軟件實施服務與數據處理服務」(即電腦服
務業)、「自然科學和工程學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」、「會議服務業」及「取
消台灣電影片進口配額限制」等5項。

至有關實施第2階段早收項目方面,雙方將於明年11同步實施。我方公布
實施項目計有:「特製品設計服務業」、「合辦專業展覽服務」、「運動休閒
服務業」、「銀行業」等4項。陸方公布實施項目包括「專業設計服務」、「
醫院服務」、「飛機維修保養服務」、「銀行業」、「保險業」、「證券期
貨業」等6項。

本次大陸實施之早收清單,允許我方業者在大陸以合資、合作或獨資形式提供專
業設計服務;以獨資或合資投資大陸航空器維修服務;除可設立合資、合作醫院
外,並可在上海市、江蘇省、福建省、廣東省、海南省設立獨資醫院。銀行業部
分,除可縮短我國銀行業者設立營業據點及辦理人民幣業務等待期,對於銀行業
務發展及解決台商融資困難問題有極大助益,我國銀行業者可因此對大陸地區中
小型台商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服務,未來營業據點更可進一步向大陸中西部及東北
部延伸,有助於我國銀行業拓展大陸市場。證券期貨業(券商、投信投顧等)部
分,有助業者在大陸市場的經營發展及增加國內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動能,並促進
雙方業務經驗交流。保險業部分,我國保險業者得以整合或策略合併所組成的集
團為審核標準,對於未來打算進入大陸市場的其他國內保險業者相較於外資而言
,仍具有實益。

綜上,我國業者可透過ECFA早收優惠,除享有較韓國、日本、歐美等其他WTO
會員更優惠條件外,更有利於投資、經營及深耕大陸市場,進而在經營管理及資
金調度等方面更具靈活彈性。另我國業者擬赴中國大陸申請設立前述服務業前,
須先依據ECFA附件五「適用於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的服務提供者
定義」之規定,向經濟部(商業司)申請服務提供者證明書,嗣後再依其他相關
規定辦理赴中國大陸投資之程序,以充分享受ECFA優惠。
資料來源:經濟部國際貿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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