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份適用兩岸關稅減讓貨物順利完成通關 開創兩岸合作新局(新聞資料第001則)

關稅總局表示,ECFA早期收穫產品自100年1月1日正式實施優惠關稅稅率,適用
ECFA優惠關稅待遇相關之進口貨物通關作業,該總局依據「適用於貨品貿易早期
收穫產品的臨時原產地規則之行政程序」,訂定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進
口貨物通關作業要點」,並自100年1月1日生效。
關稅總局指出,至1月1日下午5時止,尚無適用ECFA我方早收清單優惠關稅之貨
物進口,惟第1份適用陸方優惠關稅待遇之出口貨物係於高雄關稅局金門辦事處辦
理通關,並於下午1時53分經海關放行出口;該批出口貨物為柳丁、哈密瓜及椪柑
等3項水果,重量共計4,680公斤。
關稅總局並表示,為利適用ECFA優惠關稅待遇之進出口貨物順暢通關,請相關業
者配合遵守通關規定。該總局業於關稅總局網站(http://web.customs.gov.tw/)設置
有「ECFA專區」,提供ECFA相關資訊及最新消息。
如有待詢問題,請洽(02)25505500 分機2906、2907,將有專人解答。
資料來源:關稅總局  民國100年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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