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總局發布ECFA保稅貨品通關特殊規定(新聞資料第003則)

關稅總局發布ECFA保稅貨品通關特殊規定(新聞資料第003則)


關稅總局表示,已依據「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及其行政程序」與「ECFA進口
貨物通關作業要點」訂定「ECFA保稅物品及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特殊規定」
,自100年1月1日實施。為服務商民,該總局設有專線電話(25505500轉2907
),歡迎善加利用。

關稅總局並表示,適用ECFA優惠關稅稅率之保稅貨物進口時應詳細列報「PT」
(優惠關稅待遇)、「CN」(中國大陸)及原產地證明書號碼等,因此不得使
用L1轉運申請書,應使用D8報單。為能清楚核對及核銷,適用ECFA優惠關稅
稅率之保稅貨物不得按月彙報,且不得改變貨物型態。

該總局另指出,由於適用ECFA優惠關稅稅率之貨物,其標準較一般進口貨物之
原產地認定基準嚴格,籲請保稅業者應設專帳管理

資料來源:關稅總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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