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隆關稅局成立ECFA貨品進出口通關服務單一窗口,提供便捷通關諮詢服務

基隆關稅局表示,為執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適用優惠關稅
待遇進口貨物之通關作業,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進口貨物通關作業要
點」,自本(100)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。

該局表示,依據該作業要點規定,適用ECFA優惠關稅待遇之進口貨物,貨物
進口時進口人除必須在進口報單「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附碼」(訊息格式:
商品分類號列附碼)欄申報「PT」字樣(優惠關稅待遇Preferential Tariff
 Treatment,PT),主動聲明該貨物符合原產資格並適用優惠關稅;亦必須檢
附中國大陸簽證機構簽發之有效原產地證明書正本,並於進口報單「主管機
關指定代號」欄填報該證明書號碼。填報時,該證明書號碼第一位碼免填報
,自第二位碼起填報共十五位號碼。

為加速兩岸ECFA早收清單貨物通關,減少通關障礙,該局於各通關單位設
立「辦理ECFA進出口通關業務專責窗口」,提供ECFA最新之相關資訊並
即時解決商民通關疑義。報關人申報進出口如有問題,請洽各地聯絡電話:
局本部進口組(02)2427-3963、五堵分局(02)8647-6462、
(02)8647-6464、六堵分局(02)2455-4202分機3101、台北港辦事處
(02)8630-5460、桃園分局(03)379-8275、花蓮分局(03)822-6145
分機206、花蓮分局蘇澳派出課(03)996-1106分機22、
馬祖辦事處(0836)23708 ,歡迎善加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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